导读:善为知识产权,深圳专利申请,专利申请一次通过,专业、强大的律师支撑让你不担心**纠纷,有意欢迎垂询。 【纠纷解决】 未经**权人许可,实施其**,即侵犯其**权,引起纠纷的,由当事人协商解决;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,**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,也可以请求管理**工作的部门处理。管理**工作的部门处理时,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,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当事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《*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向人民法院起诉;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,管理**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进行处理的管理**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,可以就侵犯**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;调解不成的,当事人可以依照《*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向人民法院起诉。 >>条文注解 本条是关于因未经**权人许可实施其**而引起的纠纷的解决方式的规定。 对**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,本条规定了如下处理方式: 协商解决。是指发生侵权案件以后,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磋商,以达成解决争议办法的处理方式。 向人民法院起诉。被侵权人认为他人侵犯其**权,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得以侵权人为被告,依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提起民事诉讼。关于**侵权纠纷民事案件的地域管辖,依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;关于**侵权纠纷民事案件的级别管理,按照《**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*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及《**人民法院关于审理**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》的规定,**权属纠纷案件,一般由省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**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、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和经**人民法院同意的开放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**审法院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*二审法院。被侵权人可以依照法律及**人民法院的有关**解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行政处理。按照本条的规定,**侵权纠纷的当事人如果不愿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,以“打官司”的方式来解决争议,可以请求管理**工作的部门处理。 行政调解。依照本条的规定,进行调解的机关,应是对**侵权纠纷作出行政处理的同一个管理**工作的部门;调解的内容,是侵犯**权的赔偿数额;调解只能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;这种调解属于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民事调解,不是行政处理,应由当事人自愿履行,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,有关当事人可以依照《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 更多相关知识产权内容:善为知识产权